113學年度「申請入學」第二階段0403地震受災考生救助措施

大學申請入學招生訊息公告, 大學部招生

0403地震災害受災考生凡參加本校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可持居住地區之村里長證明為0403地震災害受災考生,報考本校第二階段將比照低收戶提供報名費、交通費及住宿費補助等救助措施

(一)補助項目說明如下:

補助項目/對象 0403地震災害受災考生
證明文件 居住地區之村里長證明為0403震災考生
第二階段甄試報名費 免繳甄試報名費
交通費補助 考生本人來校面試前一日或當日之交通費
住宿費補助 考生本人來校面試前一日或當日之住宿費,住宿費最高補助金額1600元。

(二)報名費減免申請:請填寫「報名費減免優待申請表」,上傳至報名系統或傳真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提出申請。

(三)交通、住宿費補助申請:請填寫「交通、住宿費補助申請表」,連同考生本人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於面試當日向學系提出申請或於面試後7日,向本校招生組提出申請。

113學年度「申請入學」第二階段0403地震受災考生救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