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9更新公告】112學年度(2023年)僑生及港澳生第二梯次申請入學單獨招生

僑生及港澳生招生公告

1.依中華民國112年5月5日僑務委員會發文字號僑生就字第1120500954號以及112年6月8日僑生就字第1120501390號函辦理:
為協助落實初審作業之華裔身分認定,審查僑生資格時,學生一併填送0609更新-華裔身分認定初審檢核表,並附相關證明文件。

2.另請同時填寫華裔身分認定初審切結書與上述文件合併成一個PDF檔案。

3.於報名系統中的上傳指引,敬請參閱操作手冊0517更新。